住院精神病人管理制度
住院精神病人的管理,是精神病医院一项日常性、非常重要的、不得有半点疏忽的、关系到病人和职工各方面安全的、甚至关系到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工作。住院精神病人的管理,涉及到医院各类人员,要求全院职工在管理病区及精神病人中,按照医院有关制度和各类人员职责,认真负责,各尽其责。
为了加强对病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制度,务必严格执行:
(一)护理方面:
1、禁止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或病情又复发,或冲动伤人毁物逃跑自杀行为的病人外出病区。如因治疗需要,确需外出进行各项检查者,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领带。
2、对病人基本治愈,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的精神病人,经主管医师和主任鉴定同意后,方可施行半开放管理或参加各项社会功能恢复活动及劳动。
3、半开放管理的病人和参加各项社会功能恢复活动及劳动的病人,建立病人外出、回归病区登记本,详细登记病人出入的时间、去向、带领人员签名后方可离开病区。
4、接班时间病人必须全部回到病区,如因工作需要,病人在交接班时仍不能回到病区的,必须有带领人员向护士长报备并告知值班护士。
5、参加工疗活动和生产劳动的病人(如清扫环境卫生、帮灶、平整院落、维护院容貌等),要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共同确定,由申请人员带出和送回。
6、病人打饭时要有专人看护,开饭服药时当班医护工作人员应全部到场,检查督促病员饮食、服药。
7、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周一由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对病区、病房、病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
8、住院患者应根据医院要求穿住院服装。
9、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病人的东西。
(二)医疗方面
1、病区各医师要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并给予及时处理。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行为,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同时在晨会上通报给护士长和全体在班人员,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2、早、午、晚服药时间,当班医生及护工要全部到位,协助护士给病人服药,检查住院病人的服药情况。早、中、晚开饭时间,值班医生护士护工要看护住院病人的饮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病区任何一位兴奋躁动和伤人毁物、自杀逃跑的病人,全区人员人人有责,主动积极参与管理,不得袖手旁观。
4、对新入院病人,值班医师连续1周在每晚10时左右夜查房,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病情及睡眠情况。
5、值班医生要熟悉病人病情,熟悉治疗措施,如有病人病情发生变化,要及时予以处理,并主动与主管医师联系,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科主任。
(三)其它方面
1、非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时,须告知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负责开门引入和送出。
2、后勤维修人员进入病区维修检查时,与当班护士护工联系,进入病区前和检修完成后要严格检查检修工具是否齐全,如有遗失,及时通知值班医生护士及护士长科主任落实查找。
3、领病人外出参加工娱和生产劳动时,由带领负责人领、送,并签字。
如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不良后果(如病伤人、毁物、逃跑以及逃跑后造成病人伤残、死亡犯罪等)由当事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