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诈病1例
1 病例
患者男,39岁。于2014年以“反复乱语伴冲动行为11年,加重3天”收入院。因命案在身及系抱养子,家属对其极其不关心,长期在我院住院治疗。既往体健,个人史无特殊,家族史:其生母有类似精神病史。体格、神经系统及实验室检查无异常。精神科检查:意识清晰,思维尚连贯,未引出幻觉妄想(既往存在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钟情妄想),自知力部分。诊断“精神分裂症”给予“喹硫平0.3 bid、喹硫平0.1qn、 阿立哌唑30mg/qd”长期口服治疗,精神症状控制良好。2018年2月25号见患者平躺于床上,拍打及呼唤多次未见回应,见双眼上翻,左右眶上神经压迫未见反应,立即给予吸氧,建立静脉通路。查体:T:36.5,BP:135/92mmHG,R:20次/分,P:87次/分。查瞳孔翻眼皮时可见眼球随之向上转动,双侧瞳孔等圆等大,直径约2.5mm,对光反射存在,四肢肌张力未见增高,抬起手下放时可见缓慢下落,巴宾氏征未见阳性,腹部视诊可见平稳的腹式呼吸。辅助检查:血常规、生化、心电图未见异常。保持不言不动姿势约一小时,待家属来院呼唤患者数声并对其诉醒来就带你回家,立刻苏醒。
2 讨论
诈病是为了逃避外界某种不利于个人的情境, 摆脱某种责任或获得某种个人利益, 故意模拟或夸大躯体或精神障碍或伤残行为[1] 。OCNHOB ( 1994) [2] 指出: 所有的诈病者都是演员, 他们都是按照各自的理解来塑造精神病人的表现。分离性木僵状态:在精神创伤之后或者为创伤体验所触发,出现较深的意识障碍,在相当长的时间维持固定的姿势,仰卧或坐着,没有言语和随意动作,对光线、声音和疼痛刺激没有反应。此时患者的肌张力、姿势和呼吸可无明显异常。以手拨开其上眼睑,可见眼球向下转动,或者紧闭其双眼;表明患者既非入睡,也不是出于昏迷状态。本病例患者在精神症状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出现类似分离性木僵的症状,曾多次诉躯体不适后家属带往综合医院检查,未见异常。因其家属较少来院探视,患者为求家属探视及出院,常诉躯体不适,检查都未见异常。在诈病后的一周患者诉不舒服,其家属探视后就未见诉异常不适。很多学者强调[3] “分离(转换)性障碍”的发作似乎也有“目的”,但这种目的是从客观上分析出来的,患者并无明显的意识。更重要的鉴别是,“分离(转换)障碍”一旦发生,是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是一种应激反应。而诈病的“症状”发作则完全由其主观愿望决定,随意控制,目的一旦达到,“症状”也就不治自愈。本病例患者在家属来后呼唤名字数声及对其诉醒来就接出院后患者立刻苏醒与“诈病”症状符合。
精神科中诈病的病例报道较少,而本病例患者出现诈病缘于家属长期将其扔在医院,不闻不问,以致病人希望通过诈病来引起注意。精神病患者回家路之难在基层医院相当普遍,为什么已经痊愈本可以出院的患者却出不了院、回不了家?这是个值得被社会关注的问题,同时精神病人出院后的生存能力、家属的看护能力、家属及病人对疾病的认识,这也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