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 来源: 安康宣传部 * 作者: supman * 发表时间: 2019-03-14 21:32:24 * 浏览: 79
为加强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精神疾病重症患者是指:有冲动、伤人、毁物、外跑倾向的患者;有自伤自杀倾向的患者;严重的兴奋吵闹患者;木僵或亚木僵患者;各种原因所致(如药物、酒精等)的有意识障碍的患者;癫痫发作的患者等。
二、对重症患者,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查看患者,要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即刻作出处理,处理有困难时,随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三、对重症患者,在活动时间,护理人员应将其放在视线内,在正实施医疗保护措施和休息时,要加强巡视,防止风险行为。
四、对重症患者,医疗和护理都应当面或床头交接班,详细交接病情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五、对重症患者,主管医师要制定安全、快速有效的治疗方案,护理上要加强生活护理,在安排病房时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六、对重症患者可能出现的风险,主管医师要详细告知家属,必要时留陪和单独签署谈话记录

上一条: 精神科病区总有股怪味道?基础护理应该这么做!
下一条: 精神科病室安全管理制度